据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消息,国家认监委8月1日发布公告:为强化移动电源、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国家认监委制定了《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移动电源、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试行)》。新版规则自2025年8月15日起实施。
公告还指出,相关指定认证机构应当依据新版规则和强制性产品认证通用实施规则要求,制定对应的认证实施细则,向国家认监委备案后方可按照新版规则实施认证并颁发认证证书。此前已经颁发的有效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可继续使用,认证证书转换工作采取到期换证、产品变更、标准换版等自然过渡的方式完成。
据了解,强制性产品认证即“3C认证”。
近期,多个品牌充电宝厂家因电芯存在安全风险对多批次产品实施召回,认证机构也依法撤销或暂停了多家充电宝及电芯厂家的3C认证证书。
民航局此前曾紧急发布通知禁止旅客携带没有3C标识或不清楚的充电宝产品乘坐境内航班。快递行业的要求则更为严格,部分城市的快递网点甚至对有3C标识的充电宝产品,也不予邮寄。不过,由于3C认证标准的落地时间滞后,市场上流通的充电宝中只有部分持有3C标志,大部分在2024年8月生产的充电宝则无该标志。随着充电宝行业大规模召回行动开始,3C认证问题开始被市场关注。
此外,为了提升充电宝质量安全水平,国家有关部门已开始着手制定更严格的移动电源(充电宝)强制性国家标准。7月15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最新消息显示,目前正在公开征集对《移动电源安全技术规范》制修订计划项目的意见,制定后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将对包括充电宝在内的移动电源设置更严格的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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