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9月19日消息,9月9日,浙江证监局发布关于对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裕民路证券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经查,发现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裕民路证券营业部未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影响分支机构经营管理和客户权益的重大事件,反映出营业部合规管理不到位,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三条、《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66号)第十五条的规定。
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66号)第十七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联储证券营业部应当深刻吸取教训,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整改工作,切实加强业务和员工管理,提高机构合规管理水平。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11月,联储证券也曾收到罚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2024年11月29日消息,青岛监管局发布对联储证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决定。
决定书显示,联储证券同业拆借业务风险管理措施不到位、决策审批机制不完善,子公司管理不到位,从业人员行为管控有效性不足,存在公司治理不完善,未能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合规管理和全面风险管理。
青岛证监局责令联储证券在一年内,每3个月开展一次内部合规检查,依检查完善制度、内控,加强业务与人员管理,防控风险,并于每次检查后10个工作日内向其报送合规检查报告。
此外,联储证券三名高管也收到相应处罚。青岛证监局指出,公司董事长吕春卫,2023年6月27日至12月19日期间代为履行总经理职务,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决定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相关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盛赟,期间兼任业务部门负责人,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公司首席风险官岳远斌也同样被出具警示函。
公开资料显示,联储证券成立于2001年,是一家注册地位于山东省青岛市的全牌照综合性证券公司,注册资本32.3981亿元,净资产64.18亿元。
截至目前,公司共有29名股东,未设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包括北京正润投资集团,持股比例约为23.6%;青岛全球财富中心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约为15.4%;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约为11.7%。
根据公司去年发布的年报,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419.40万元,同比下降91.5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9.5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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